汾青基地(一期)2万吨原酒酿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汾青基地(一期)2万吨原酒酿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项目编号:ZCFDAFW2404010119
一、山西杏花村金年会金字招牌厂汾青有限公司对汾青基地(一期)2万吨原酒酿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进行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单位参加谈判。
二、本次谈判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采购内容:①汾青基地(一期)2万吨原酒酿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②汾青基地(一期)2万吨原酒酿造项目泉域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工期:2个月
(4)服务期:随项目进度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4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4月09日至2024年4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将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整理至一个PDF文档(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453156964@qq.com),并及时查收邮件回复。
(2)应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副本;
②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③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网页查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
④拟派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
⑤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如授权,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有意向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获取详细的采购文件及项目信息:
地 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镇金年会金字招牌厂
联系人:武先生
电 话:0358-7329945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孙小梅、李静、兰亚珍、李新民、李庆红
电 话:0351-777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