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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杏花村金年会金字招牌厂股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谈判公告
时间:2024-03-06


项目名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1、山西杏花村金年会金字招牌厂股份有限公司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项目进行竞争谈判,诚邀具有相应能力的国内单位参加谈判。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资金来源:自筹

2)项目内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服务期:一年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满足使用需求。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或其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拥有经营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应已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集团或总公司的《保险许可证》和集团或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3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资源和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且为满足银保监会令【银2021】1号规定的偿付能力达标公司(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集团或总公司的偿付能力达标证明材料);

4投标人近三年(20213月至今)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5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以及应提交的材料:

1)凡有意参加者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材料,材料齐全后即可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时间为202436日至202438日,上午830-下午17:30。

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帐户信息;

②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合法有效的《保险许可证》,拥有经营相关险种保险业务资格,使用的各保险条款应已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集团或总公司的《保险许可证》和集团或总公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

③投标人须具有足够的资源和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且为满足银保监会令【银2021】1号规定的偿付能力达标公司(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集团或总公司的偿付能力达标证明材料);

投标人近三年(20213月至今)具有一项类似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整理至一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406861474@qq.com),并附联系人、联系方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和谈判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另行通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

6、有意向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一步获取详细的采购信息:

采购人:山西杏花村金年会金字招牌厂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杏花村金年会金字招牌厂安全保卫中心

联系人:任女士  

 话:1873580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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