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迅速掀起“122”宣传热潮,营造全公司职工家属共同关注交通安全的浓厚氛围,11月30日,高速交警—支队六大队、吕梁市公安局杏花分局、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金年会金字招牌集团安全保卫中心联合举办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在金年会金字招牌举行。金年会金字招牌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卫华,高速交警一支队六大队大队长周永亮,汾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闫亚平,吕梁市公安局杏花分局局长马世剑,金年会金字招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单位各部门职工代表参加活动。
刘卫华叮嘱大家,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骑行电动车要注意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车辆远离超速、疲劳驾驶、驾驶无牌车、套牌车、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守法安全行车、文明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为公司营造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
安全保卫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围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和当前冬季气候特点,详细讲解了各类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和冬季恶劣天气安全行车常识,阐述了安全带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重要性。
活动中,宣传人员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设立交通安全知识展区等方式,提醒职工及家属认清当前“路通、车多、速度快”的交通特点,学习并掌握好与自身交通方式相关的交通法规,养成靠边行走多观察,骑行电动车、摩托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开车乘车系好安全带等良好出行习惯。